2012年3月24日星期六

为何不能增建华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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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嘉豪

为了锁定国家教育体系未来的发展方向,教育部从4月起,在全国展开一系列的对话会以收集意见,为教育蓝图做好准备。然而,这次的教育大蓝图,会不会和2007年1月16日发布的《2006-2010年教育发展大蓝图》的第三个核心策略,即强化国民学校,大同小异呢?

根据董总资讯局的资料,国小的数量从1981年的4549所到2006年的5774所,经历了五个大马计划后,增加了1225所。反观华小的数目,从1981年的1307所到2006年的1288所,过了25年后,却减少了19所,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虽然政府声明推行强化国民学校的政策,教育部也关注政府资助的宗教小学、华小和淡小,但回顾1985年的《综合学校计划》和1995年的《宏愿学校计划》,似乎不难发现,政府言行不一,非国小源流的学校严重地被边缘化。

教育部援引《1956年拉萨报告书》第12节“最终目标”、《1960年拉曼达立报告书》、《1961年教育法令》以及《1996年教育法令》,表示国语是作为国家团结的语文,特别强调《1996年教育法令》规定了国语作为国家教育制度的主要教学媒介。

因此,废除了2003年推行的《英语教数理科政策》后,政府一方面要实施“最终目标”,另一边厢要安抚民怨,才在2009年折中推行《巩固国语和加强英语政策》。

从上述的法令和政策当中,除了国语与英文之外,不难发现其它语言皆不是政府的发展重点。既然华小坚持要以华语作为教学媒介语,政府就以阻碍国民团结的论调来拒绝发展华小。

从独立到现在,教育部始终只是执行与“最终目标”有关的政策。虽然政府口口声声说不会忽略其它语言,不会边缘化其他种族,不会忘记我国是多元社会,可是只要教学媒介语不是国语,其它源流的学校皆很难获得政府的拨款。

政府从政治的角度考虑教育问题,是教育要为政治服务。这意味着教育要为维护一定的政治制度服务,一些政治理想和政治原则。但是,教育为政治服务,不能像过去那样以违背教育的基本规律为代价。

政府的教育决策要符合民主政治的要求,要照顾到各阶层、各种族及不同性别人群的利益,要通过政治介入保证所有人合法的受教育权利;在政府的教育决策中应吸收来自各方面的意见。

由首相和副揆分别掌管的财政部和教育部是决定学校拨款的部门。然而,华社得年复一年向社会热心人士筹款来办华文教育。华社难免想问政府,为何华小是教育政治化的牺牲品?为何华小异常难得到拨款?当“一个马来西亚口号”响彻云霄之际,为何不能增建华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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