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2日星期三

集会的教训

http://www.kwongwah.com.my/news/2012/05/02/110.html
●吴嘉豪

2011年和平集会法令是在去年11月29日在下议院通过,并在今年4月23日在宪报上公布。这项法令的宗旨是确保国民都享有参与及举办和平集会的有限制权利,以确保一个民主社会下国家安全、公共秩序、他人的自由和权利获得保障。

可是,428集会,让人民质疑,法案虽指出警方可在集会举行时进行任何形式录影,同时允许媒体有合理的管道进入集会场所进行采访工作,但执行这法案的当局,敢情是言行不一啊!

从闯入禁区者到执法人员,无不显现这个国家有个即时炸弹。这个即时炸弹就是暴力文化。在此次集会中,不难发现,手无寸铁的人民才是受害者,让百姓怀疑执法当局和朝野政党是不是暴力主谋。

政治领袖在这次集会中,不该互相谴责敌对政党,不该说对方让国家蒙羞,不该讲对方改革诚意不够。人民现在要看到的,是政府如何收拾乱局,在野党提出什么建言。

朝野政党应该厘清各自应该扮演的角色,切莫为了一己私利,罔顾人民的福祉。净选盟已经3.0了,虽然有人说还要举行4.0的集会,但是,爱好和平者还是不愿见到再有暴力事件发生。

政府和人民应该从那么多次的集会中吸取教训,别重蹈覆辙,否则,政府和人民两败俱伤的局面,只会让国家的发展停滞不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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